“普通高中实行以学生志愿者为主体的自主管理模式”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3/5/19 0:00:00 作者:蔡崇冰 浏览量:996次
“普通高中实行以学生志愿者为主体的自主管理模式”的研究
阶段性小结2
如何增强学生对志愿服务的认同感和内驱力
志愿服务是任何人自愿贡献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然而目前,学生和家长对中学生志愿者活动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缺乏对志愿服务者的价值认同感。为此,本学期我们对如何增强学生志愿服务组织的吸引力,如何增强学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的动力进行了研究和实践。
1、建立中学生志愿服务的登记注册制度,提高学生对志愿服务者的价值认同感。
首先,积极建立有关中学生社区志愿服务的登记注册制度,注册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条件、注册登记程序、注册登记结果等。统一规范学生志愿者活动的登记与注册,规范登记注册的部门、内容、程序,明确注册学生志愿服务者应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使社区、学校、家庭和学生本人都积极参与其中,促进学生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其次,制作中学生志愿服务社区的《志愿者服务记录手册》和志愿者服务情况反馈表。依据登记注册制度,在学校、服务单位进行相关中学生志愿服务的登记工作后,志愿者在每次活动后将志愿服务时间、地点和内容登记在《志愿者服务记录手册》中,同时由服务点盖章认定,既让学生在活动中留下足迹,也为之后的评优、表彰提供了衡量标准。相关活动的负责人将每次活动情况登记在反馈表中,而服务基地(点)则需在反馈表中及时记录和评价志愿服务的情况,记载入《成长记录册》,跟随中学生的发展而变化,而活动情况反馈表作为阶段性的评价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2、构建完善的中学生志愿服务的激励制度,增强中学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的动力。
中学生的成长经历和对未来的发展期望,需要不断地强化内化的自我动力激励。受限于自我认知的局限,中学生仍需要大量外在的激励机制来促进自身的发展。所以,与中学生发展相关的、多层次、多样式的学生志愿者表彰奖励制度,可以有效的转化为学生自我成就认同、自我价值提升、自我快乐助人的动力源泉。只有让学生志愿者真正感受到自我价值被社会认可,才能长期保持其参与的内在动力。
构建完善的中学生志愿服务的激励制度,首先要联系当前学生发展中已有的表彰、荣誉、升学、资格认定等激励措施(主要指学期评优项目),把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评价作为参评指标纳入其中;其次,对学生志愿服务的贡献,应当给予及时、适当的宣传和精神性的鼓励和表彰,如年度优秀志愿者、志愿团队和优秀组织者的评选;最后,需要不断创新激励方式,在社区或学校范围内,尝试推广”志愿服务时间银行”、 “服务转换”等形式,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享受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付出、积累、回报”的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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