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2014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签证办法
发布时间:2014/12/3 14:28:28 作者:14824 浏览量:1337次
一、审验对象
1.所有在编、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按要求均应参加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并完成年度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2.中小学(幼儿园)局聘教师、自用教师及其他非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病(内)退或借调至教育局的人员,结合个人意愿,可由用人学校代为组织参加审验,审验结果不计入学时达标率计算基数。
3.转岗交流教师的学时审验,由人事关系所在学校负责办理并计入该校学时达标率计算基数。
4.社区成人教育机构教师单独进行审验,单独计算学时达标率。二、审验时间
2014年全区继续教育学时审验时间为2015年1月上旬。
三、校本研修学时审验内容及办法
在教师年度教育教育学时构成中,校本研修学时为24个。2014年校本研修学时审核内容有:
1. 学期校本研修工作计划2份,年度校本研修工作总结1份;
2. 学校组织开展的师德培训活动过程材料(至少2个专题);
3. 学校组织开展的班主任培训过程材料(至少2个专题);
4. 学校组织开展的青年教师发展班或发展团队活动过程材料;
5. 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教研或培训活动过程材料(至少8次);
6. 各类区级菜单培训过程材料(至少2次);
过程材料主要是指各校开展相关活动的签到表、照片、讲稿、学习心得、学习记录、新闻报道等,以能够充分证明活动开展情况为准。各校将以上材料装订为年度校本研修工作台帐,经进修学校审核通过后,全校教师每人计年度校本研修24学时。
四、区级以上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内容及办法
(一)各类培训、进修所获得的学时
1. 教师按要求参加的各类国家、省、市、区级培训并顺利结业。有学时证明的,根据封顶折算的办法进行审核;无学时证明的,需提供相应参训通知、过程学习记录,根据参训时长,按每半天4学时予以审核。在江苏省教师教育网上登记的参训学时无需提供证明。
2.普通话培训考试合格者按20学时计(以证书为准)。
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公共课”考试合格者按27学时计(以证书为准)。
4.职称英语或计算机考试合格,按20学时计(以证书为准)。
5.2014年入职在编新教师,暑期岗前培训计32学时,见习期培训计12学时,不需要提供证明。
6.学校领导根据要求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各种培训会,以会议通知为审核材料,进行学时认可。
7. 跨年度的培训,可依据证明材料(如参训通知、课程表、学时证明等)对当年的参训学时予以承认。
8. 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入学考试考前辅导,并顺利取得录取通知书的,或者就读期间当年至少有一门考试合格的,按48学时计。当年4月份之前拿到毕业证书的,不计学时。
(二)教科研活动学时
包括论文专著的发表、获奖,教科研课题的结题,折算标准如下:
1.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市级以上刊物8学时/篇;区级刊物4学时/篇。(一稿多投的只认最高层次)
2.论文获奖,市级以上8学时/篇,区级4学时/篇。(一稿多投的只认可最高层次奖项)
3.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按48学时折算,参编教辅用书的按每本10学时折算(限认1本);正式出版的个人教学光盘按每张10学时折算(限认1张)。
4.教科研课题根据结题证书,市级以上课题按8学时折算,区级课题按4学时折算。
(三)教研活动学时
1.区级以上(含区级)教研活动每半天按4学时确认,必须按照下列(1)、(3)或(2)、(3)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教研员签认的教研活动登记表(卡)或学时证明;
(2) 活动组织者发布的通知原件或网页打印件;
(3) 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听课记录本。
出现以下情况的,教师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听课记录本填写过于简单,不合听课记录基本要求;
(5)教研活动登记卡活动无年月日具体日期或日期被涂改;
(6)教研活动登记卡签章不规范,少签或多签的部分无效。
2. 市级以上(含市级)赛课获奖计10学时,区级获奖计6学时。
五、其他事项
1.《继续教育证书》签证原则上实行年度结算,即针对当年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审验,对以往漏报的学时不予认可。
2. 各类培训原则上每天折算8学时,无明确认定半天或一天的,按半天4学时计算。单项培训超过72学时的,按72学时封顶折算。年度总学时不封顶。
3.论文、赛课获奖、培训结业等证书因主办方发放晚于审验时间的,可提供公示名单的网页打印稿等确切的证明材料为佐证,或者自然滚动计入下一年度学时。
4.学时审验过程中所需验看的各类证书可提供复印件。
5.进修学校今年所举办的培训班,一部分将以省网登记的形式认可,另一部分将以学时证明挂网的方式于12月中旬公布,各校可下载备案。
江宁教师进修学校
201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