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6/5 0:00:00 作者:蔡崇冰 浏览量:1328次
关于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区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区委610办公室有关文件的规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区教育局要求各校要将反邪教纳入中小学德育范畴,认真完成“江宁区防邪教知识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和“江宁区反邪教法制知识竞赛活动方案”。通过活动促使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同邪教作斗争的能力,进一步扩大和筑牢反邪教工作的社会基础。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校组织党员干部登陆“法制网”、“中国反邪教网”、“凯风网”、“钟山风网”等反邪教网站,开展网上“反邪教”知识学习,以上述媒体刊登的竞赛规则、试题和答案为标准,以《反邪教法制教育学校问答》为主要参考书目。在此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统一通过“凯风网”在线答题。在线答题网址:http://zsjs.kaiwind.com/kf/html。各校按照网站在线竞赛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并做好统计工作。
二、各校要结合“校园拒绝邪教”、“小手拉大手”等活动,通过学校开放日、家长会、主题团(队)日、知识竞赛、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开展形象生动、寓教于乐的反邪教宣传,普及反邪教基本知识。教育过程中,要向学生发放《拒绝邪教倡议书》及其他宣传资料,由学生带回家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共同学习,并要求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倡议书上签名后由学校统一回收保管。活动要求不走形式,确保实效,学生参与率达到100%,每个班级至少开展一次反邪教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附件:1、小手拉大手家庭拒绝邪教倡议书
2、关爱生命远离邪教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3-10-16
小手拉大手家庭拒绝邪教倡议书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家庭,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幸福、和谐的家庭生活。但是,“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公然违背世界潮流,编造歪理邪说,实施精神控制,给无数家庭和个人带来了惨重灾难。目前,绝大多数受欺骗、被蒙蔽人员已经觉醒。但仍有极少数人员在邪教的精神控制下,痴迷不悟,备受折磨。当前,全区正在深入开展“家庭拒绝邪教”签字承诺活动,这是净化我们每个家庭成员思想心灵,增强防御邪教侵蚀意识的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活动。为此,我们倡议:
一、进一步认清邪教本质,切实增强家庭成员反邪教主动性。目前,“法轮功”邪教组织公开投靠西方反华势力,并与境外敌对势力紧密勾结,已完全沦为西方反华势力和“台独”分裂势力所豢养的、以邪教方式进行捣乱破坏活动的反动政治组织。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是巩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保证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承诺活动既是巩固和加强反邪教基础工作的有力抓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呵护家庭幸福的重要举措。我们呼吁,全区人民广泛参与“家庭拒绝邪教”承诺活动,擦亮双眼,筑牢防线,不断增强防范和抵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主动性。
二、普及科学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家庭成员抵御邪教能力。抵御“法轮功”等邪教,必须依靠科学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用科学知识武装头脑,用文明去战胜愚昧,用法律去惩治邪恶。我们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掌握科学知识和先进文化,破除伪科学、反科学的歪理邪说,正确对待生老病死,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努力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和反邪教知识,看清“法轮功”等邪教的非法性、违法性,不断增强识别邪教的能力,遇到邪教煽动自觉做到不信、不看、不听、不传、不参与。当有人向你传递邪教经文、图片、光盘等资料物品或发现他人在从事邪教活动时,要勇敢地检举揭发,让邪教无处藏身。
三、关爱家庭和谐幸福,自觉投身“家庭拒绝邪教”活动。邪教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与违法性。近年来,我区除了极少数“法轮功”顽固分子外,“实际神”、“门徒会”等邪教冒用宗教名义向我区渗透并暗中活动,它们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宣扬“末世来临”,在“修炼”、“圆满”、“成仙成佛”、“祷告治病”、“捐钱免灾”等幌子下,损害信众个人的生命财产和正常家庭生活,而且居心险恶地把信众诱向与社会、法律、政府对抗的歧途,祸国殃民,危害极大。我们呼吁,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家庭拒绝邪教”承诺活动,充分发挥家庭第一道防线作用,决不允许邪教侵蚀我们和谐幸福的家园,决不容忍邪教歪理邪说影响我们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
让我们尊重生命,热爱生活,共同加入到反邪教的行列中来;让我们与文明同行、与正义同行、与科学同行,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和谐稳定,我们的生活将更加幸福安康!
防邪办 团区委
区妇联 区教育局
关爱生命 远离邪教
邪教是当今世界一大公害。邪教与恐怖主义、黑社会、毒品 并称为当代社会四大“毒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运用法规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迷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目前,南京地区有活动的邪教组织主要有“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血水圣灵”、“观音法门”、“全范围教会”等。
邪教虽种类繁多,千奇百怪,但它们对个人、家庭和社会所产生的危害有很多相同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残害生命。邪教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宣扬世界末日,鼓吹“升天”、“圆满”,“信教能治病”,造成一些痴迷者自杀、自残及耽误治疗命丧黄泉。二是骗取钱财。几乎所有邪教最初的动机都是骗取钱财。
李洪志在初创“法轮功”时,就是将其作为一种敛财手段;“全能神”要求信徒交纳“奉献款”,不择手段地巧取豪夺。三是侵蚀政权。邪教以敛财为目的起家,但随着其组织的壮大,成员的增多,其政治野心随之膨胀,竭力进行各种反党、反政府、反社会的活动,对基层政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团结构成严重危害。
邪教总是以种种面目出现,拉拢、哄骗群众加入,都有一些共同特征:神化教主,大搞现世教主崇拜;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丢了工作去相信“神”;宣传“世界末日”快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加入后不让退出;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非法聚会时鬼鬼崇崇、乱喊乱叫、乱唱乱跳;以“神”的名义煽动信徒对抗政府。发现邪教活动,应该报警检举揭发,接到邪教宣传品时,做到不信、不听、不传,坚决抵制。
江宁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江 宁 区 反 邪 教 协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