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结题]2011年度“个人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5/8 10:09:43 作者:无 浏览量:992次
关于做好2011年度“个人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各个人课题承担人:
经过一年的研究,全区2011年立项的市、区、校三级“个人课题”将进入结题阶段。为确保结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结题工作的要求公布如下,希望各“个人课题”承担人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结题的准备工作。
一、校级个人课题
1 1.时间安排:
学校(园)组织校级“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2011年5月完成结题评审工作,要有结题的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2.上报材料:
各单位可以按照2011年上报的校级“个人课题”目录的5%,将优秀的校级“个人课题”结题材料(同区级“个人课题”一样提交材料,纸质稿与区级个人课题分开交)上报区教科室,参加区级“个人课题”结题评审,并颁发区级结题证书。
二、区级个人课题
1.时间安排:
学校(园)组织教师于5月22——6月10日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提交结题材料(网上提交说明见附页),提交课题结题信息、结题报告和论文,网上自动产生“个人课题”结题封面。(教师个人进入“江宁教育信息网”,登录EMIS所需个人用户名、密码由学校信息技术室统一提供,不要用别人的用户名登录提交本人的结题材料)
各校(园)6月11——13日上报2011年区级“个人课题”结题材料纸质稿,区教科室组织专家评审,7月公布结果。(属市、区两级课题的先参加区级结题)
逾期不提交材料,网络自动关闭,作放弃结题处理。
2.上报材料:
①“个人课题”承担人填写《个人课题结题申请表》,一式一份;
②“个人课题”结题封面(网上提交自动产生),一式一份;
③“个人课题”承担人填写《江宁区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个人课题”研究报告》,一式一份;
④根据课题研究的过程和成果,撰写一篇相应的课题研究论文(可以是案例、叙事、调查报告等形式,但课堂实录和教案除外),一式一份。
3.装订材料:
各“个人课题”承担人需将“个人课题”结题封面、《研究报告》和论文三份材料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装订在一起(统一用A4纸打印);学校分学科汇总,报送区教科室。
《个人课题结题申请表》由学校教科室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编号顺序装订在一起。
4.领取证书:
课题研究过程和结论通过区“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鉴定,方可批准结题,领取《结题证书》;“个人课题”论文获三等奖以上,领取《论文获奖证书》。
5.评选优秀:
区级“个人课题”将评选出部分“优秀个人课题”,并按照5%的比例上报市教科所,参加市级“个人课题”结题。
三、市级个人课题
2011年立项的南京市“个人课题”初定于2012年10月结题,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承担人做好结题准备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所有结题材料上均不能出现个人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主持人自负。
2.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抄袭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结题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研究。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科室联系。电话:52186800 联系人:汪圣龙
江宁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2012年5月8日
附:
1.江宁区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度“个人课题”结题申请表.doc
2. 江宁区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度“个人课题”课题研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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