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关于做好江宁区2012年教育科研“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4/27 7:25:32 作者:无 浏览量:1031次
关于做好江宁区2012年教育科研“个人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教科研水平,区教育局与教育学会将组织开展2012年度(2012年5月——2014年5月,今后个人课题研究时间定为2年,立项与结题每2年评审一次)教育科研 “个人课题”研究活动。请各校(园)认真组织教师做好“个人课题”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园)要积极组织教师和学校各类管理人员开展“个人课题”研究,建立市、区、校三级“个人课题”网络,努力实现80%以上教师有“个人课题”的目标。市个人课题实验学校要起到试验田和示范窗的作用。
2.区级“个人课题” 在校级“个人课题”的评审、立项基础上择优上报,于4月27——5月13日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相关申报信息和申报表),网上提交后自动产生“个人课题”申报封面,逾期不提交材料,网络自动关闭。
(申报教师要仔细阅读“个人课题申报操作流程”,教师个人进入“江宁教育信息网”,登录EMIS所需个人用户名、密码由学校信息技术室统一提供)
(注意事项:申报教师只能用自己的用户名登录提交本人的申报材料,不能用别人用户名登录提交材料,每个人只能提交一个课题)
5月14—15日上报“个人课题”申报纸质材料(过期不报作放弃处理),区级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市级课题。市级“个人课题”于9月申报,通知另发。
3.区教科研带头人必须申报区“个人课题”,并将有无市、区“个人课题”作为今后评选教科研带头人的重要条件之一。
4.上报材料:
(1)“个人课题”申报封面(网上提交自动产生)和《江宁区2012年教育科学规划“个人课题”申报表》各1份(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学校分学科汇总,报送区教科室。
(2)学校认真填写并上报《2012年校级“个人课题”立项统计表》(含申报区级的课题),发送邮箱jnjksw@163.com。
(3)交评审费50元(没有立项的退回评审费)。
5.区教育局、区教育学会组织区“个人课题”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并在网上公布区级立项和推荐市级评审的名单。
江宁区教育局
江宁区教育学会
2012年4月26日
附:(请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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