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江宁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5/5 0:00:00 作者:14090 浏览量:1337次
关于开展2014年江宁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日)的通知
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扎实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坚持“立德树人、育人育心”的理念,根据《2014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具体要求。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将今年的五月份第三周确定为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5月25日为“5*25(我爱我)心理健康日”。为做好我区2014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和“5*25心理健康日”工作,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积极宣传、广泛发动
今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周的主题为“春满五月 班级温馨”。各学校要充分抓住活动契机,制定出学校活动计划和方案,利用升旗仪式讲话、校园广播、心理剧、家长学校等途径向教师、学生、家长进行宣传“立德树人、育人育心”的理念,促使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参与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二、认真部署、妥善安排
(一)主题升旗仪式活动
通过主题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等宣传心理健康的意义和内容,形成氛围。
(二)心理教师进课堂活动
各学校组织开展好“一节心理活动课(主题班队会)”、“一个心灵小故事”、“记住一句幸福语”、“一份心理手抄报”、“一套心灵故事展板”等实效活动。
(三)义务咨询辅导活动
由各校的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在校园内对中小学生、家长进行公益咨询与宣传,“陶老师”工作站江宁分站全体志愿者将积极配合与参与。主要内容包括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普及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亲子关系教育等方面。6月份即将进行的中、高考学习咨询、考前心理辅导,提供焦虑缓解、压力释放、情绪调节等方面的指导也是重要内容。各校要制定好咨询与辅导方案,留好记录,并做好资料归档。
(四)校园特色活动
示范室学校要积极筹划开展观摩学习交流活动,发挥好示范和辐射作用,认真开展好研讨会、观摩课、心理剧等活动。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会组织观摩活动。
(五)教师心理健康促进工程活动
结合教师心理健康促进工程,组织开展教师团体心理辅导、教师心理积极心态调适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组织教师心理沙龙和工作坊进行有关活动。
三、及时反馈,加大宣传
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划、注意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报道。
江宁区教育局普教科
江宁区教育局德育研究室
2014-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