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校容校貌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4/25 0:00:00 作者:AdminJN009 浏览量:1315次
根据南京市校园管理指导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校牌、国旗醒目整洁,无破损现象。
2.校园大门及门厅、门柱、门头、过道、传达室等设施完好无破损,无锈漆斑驳、无污渍。
3.校园内无乱扯乱挂、无晾晒衣服、无乱设广告设施。
4.校园内各类车辆应停放位置合理,摆放整齐有序。
5.校园内各类管道、管线应设置规范整齐,无乱接乱挂现象。
6.校园内设置的指示牌、宣传橱窗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位置适当,造型美观,色彩搭配得当,无破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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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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